渝安辦〔2016〕43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工貿行業防范和遏制較大
及以上事故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安委會,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6〕6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重慶市工貿行業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轄區內相關行業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企業認真貫徹落實。
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8月4日
重慶市工貿行業
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著力整改消除工貿行業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有效防范各類事故,堅決遏制工貿行業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6〕6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方針,認真分析研究和把握工貿行業風險分級分類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的內涵,以堅決防控較大及以上事故為核心目標,夯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防控安全風險和排查治理隱患水平;根據各區縣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和規律,堅持“目標管理,問題導向,清單管理,結果倒逼”,強化基層基礎,摸清企業數量和風險度數,精準開展“四涉(涉氣、涉火、涉電、涉塵)”、“四高(高溫、高速、高空、高壓)”和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專項整治,全面、系統排查整治工貿企業存在的事故隱患和突出問題,根治一批重大隱患 ,淘汰一批落后工藝技術,整改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業,督促工貿企業自覺開展新一輪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建立企業自主管理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促進全市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本質提升,堅決遏制工貿行業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重點防范行業
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八大行業。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強化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落實
1.確保涉爆粉塵作業場所符合標準規范要求,按標準規范設計、安裝、使用和維護通風除塵系統,每班按規定檢測和規范清理粉塵。
2.規范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保證設備設施接地;嚴禁作業場所存在各類明火和違規使用作業工具。
3.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防護制度,嚴禁員工培訓不合格和不按規定佩戴使用防塵、防靜電等勞動防護用品上崗。
(二)加強金屬冶煉企業高溫液態熔融金屬作業管控
1.冶煉、鑄造等生產環節起重、吊運鐵水、鋼水、鋁水等金屬重包的專用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修和維護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突出長距離高溫液態熔融金屬運輸的安全防范。
2.冶煉、鑄造車間必須嚴格按照規范和要求設計,按照設計布置生產設施;設計、施工變更符合相關規定。
3.冶金、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中涉及高溫、高壓、強堿、強酸等環節,必須針對企業實際,建立健全防范爆炸、燒燙傷、中毒、泄漏等事故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種監控和防護設施必須按有關標準要求進行配置,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安全可靠運行。
(三)加大金屬冶煉企業煤氣安全管理力度
1.防范煉鐵高爐風口平臺、爐身、爐頂、熱風爐等區域煤氣泄漏、冷卻壁損壞、爐皮開裂、爐頂設備裝料系統等重大安全風險部位和區域,可燃有毒氣體濃度監測報警、防火防爆及個人勞動防護設施、措施必須齊全有效。
2.煤氣生產、儲存、輸送環節防止煤氣泄漏、中毒、應急等制度的建立和執行,煤氣監控和防護設施配置齊全,運行有效;可燃有毒氣體濃度監測報警、防火防爆及個人勞動防護措施到位。
3.冶金、有色金屬冶煉過程和生產環節中涉及氧氣、氫氣、二氧化硫、氮氣、氨氣等氣體生產、儲存、輸送和使用過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相關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執行,各種監控和防護設施配置齊全,運行有效。
(四)涉氨制冷企業液氨使用專項整治
1.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不得采用氨直接蒸發制冷的空調系統。
2.快速凍結裝置須設置在單獨的作業間內,且作業間內作業人員不得超過9人;非自動系統在進行融霜作業時,快速凍結裝置作業間內人員必須事先撤離。
3.氨制冷機房貯氨器等重要部位應安裝氨氣濃度檢測報警儀器,并與事故排風機自動開啟聯動;貯氨器上方應設置水噴淋系統;制冷壓縮機啟動柜應設有緊急停機按鈕。
4.涉氨制冷企業應按照《冷庫安全規程》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排查隱患、整治隱患、消除隱患。
(五)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1.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用品。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通風、檢測、照明、通訊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2.進入有限空間進行作業必須按規定進行作業審批。必須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對有限空間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檢測,檢測合格方可作業。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作業過程中應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作業現場必須有負責人員、監護人員,要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六)提高工貿企業配套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1.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標準規范要求,實行專人管理;崗位操作人員熟練掌握本崗位職責、危險及有害因素、操作規程、應急處置和緊急救置方法;嚴格執行安全巡回檢查制度。
2.配套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安全防護距離、安全設施、安全附件、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氣瓶及其連接輸送管定期檢查、試驗制度:嚴格落實重點裝置設備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3.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品的工貿企業應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有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七)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監管,嚴防群死群傷
1.現場作業人員超過10人的勞動密集型作業場所,要依據風險等級,采取作業人員遠離危險因素、對危險因素進行隔離屏蔽、限制作業場所人員數量等有針對性的空間物理隔離措施。
2.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經公安機關依法審批后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者和場地管理者必須制定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安全措施和安全責任。
3.對經安全許可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公安機關要根據安全需要組織相應警力,維持活動現場周邊的治安、交通秩序,控制好高峰時段的游人數量,防止發生擁堵、踩踏事件。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
4.商貿、消防等部門要切實加強重點時段、重大節假日對地下商場、市場的安全檢查,保證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暢通,保證應急照明設備、消防設施正常使用。
(八)認真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
各區縣要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的通知》(渝安辦〔2016〕30號)要求,督促企業對照《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要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的《〈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使用指南》(見附件)轉發至每一家工貿企業,要求企業參照該指南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責任落實到班組、崗位,確保崗位員工掌握本崗位的安全風險及相應的防范和應急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政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切實加強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各級政府相關工貿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與安全監管部門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同時,進一步加強工貿行業安全監管隊伍建設,落實安全監管機構,配齊安全監管人員,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提高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裝備水平,強化基層站點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對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現場監管和技術指導。
(二)強化工貿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工貿企業主要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健全覆蓋企業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由企業主要責任人、分管責任人和各職能部門責任人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健全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各類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工貿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強化工貿行業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切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權益。
(三)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針對較大風險作業、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建立完善應急組織、應急隊伍、應急預案、應急資源、應急培訓教育、應急演練、應急救援等方案和應急管理辦法,加強敏感時期、重要時段的應急值守,注重企業應急能力與當地政府和社會應急組織體系相銜接,定期進行安全生產風險分析,遇重大危險源失控或重大隱患出現事故征兆時,立即預警預報,停止運行、組織人員撤離、加強應急和監控,防止事故發生和事態擴大。
(四)結合化解過剩產能工作部署,加強鋼鐵等重點行業安全監管。進一步整合或淘汰安全保障不足的落后產能,提高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對存在落后技術裝備、構成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鋼鐵、鐵合金、有色金屬、建材、輕工等工貿企業,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五)構建形成工貿行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結合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確定企業整體安全風險等級和類別,推動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按照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關于“一企業一清單”要求,督促指導工貿企業編制完善符合本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清單。將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部位和環節作為工貿企業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工作的重點,實施風險等級管控,提高檢查頻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實現閉環管理。在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出市、區縣工貿行業安全風險等級和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電子圖,進一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制度和安全風險及事故隱患數據庫,作為今后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附件:《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使用指南
附件
《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
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使用指南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指導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工貿行業企業班組和崗位人員使用《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安監總管四〔2016〕31號文件附件,以下簡稱《手冊》),自主開展崗位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工作,確定和控制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較大危險因素。
企業在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工作時,應充分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與運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崗位清單制定工作,統一部署,整體推動。
對已經開展了危險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的企業,可以將辨識評價工作與《手冊》的使用有機結合,將《手冊》中的內容融入到企業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工作中。
二、術語和定義
(一)較大危險因素。
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生產作業場所、環節、部位和作業行為。
(二)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
識別較大危險因素的位置及特性、可能導致事故后果以及確認其風險控制措施和管控狀態的過程。
(三)風險。
某一特定危險發生的可能性與其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的結合。
三、手冊獲取
企業登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進入“監管四司”子站,查詢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6〕31號),按本企業所屬行業下載相應《手冊》;也可以其他方式獲取。
四、手冊學習
企業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確定時間和方式,在班組中統一組織《手冊》的學習,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講解,并結合崗位員工的自主學習,達到以下要求:
1.確定《手冊》與本班組崗位工作的適用性;
2.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手冊》中與本崗位的相關內容;
3.學習中發現的不清楚的問題須通過討論和咨詢(由上級提供幫助)得到解決。
學習的時間長短和次數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以完成上述要求為準。
五、手冊使用
(一)現場對比。
企業統一部署,由班組安排具體時間,組織各崗位人員,持各自的《手冊》,根據之前學習中初步確定的與本班組相關的各個條目內容,一一對照各自崗位的實際情況,包括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本“場所/環節/部位”所有的設施設備、操作、作業環境等現狀,確定:
1.在實際中是否存在《手冊》描述的各個“較大危險因素”,或者是否有相近的情況;
2.討論實際情況與《手冊》內容的不同點,確定更多相似和相關的“較大危險因素”狀況;
3.本班組的“較大危險因素”已采取的安全措施與《手冊》中相應的“主要防范措施”的不同點;
在現場進行對比工作的時候,要及時、準確和細致地做好記錄。
(二)填寫內容。
1.制作《登記表》。
可按《手冊》的原有格式形式,設計制作本單位《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控制措施登記表》,格式參見附件1。
2.確認“場所/環節/部位”和“較大危險因素”。
根據現場對比記錄,班組將實際存在的與《手冊》相應或相近的“場所/環節/部位”中的“較大危險因素”在表中一一列出,注意填寫時要將本班組現場實際情況寫入登記表。
3.討論“易發生的事故類型”。
針對“較大危險因素”,組織班組員工討論相應的“易發生的事故類型”,很可能本班組的“較大危險因素”會引起更多種類的事故,還有對周邊的影響。將這些可能的后果填入“易發生的事故類型”部分。
4.明確“主要防范措施”。
對照《手冊》中的防范措施對當前較大危險因素的管控措施進行查漏補缺。由于《手冊》中防范措施具有普遍性,本班組實際上會有更多、更具體、更全面的安全措施,包括應急處置措施,將這些實際措施也一一寫入登記表“主要防范措施”中。
5.查找“依據”。
《手冊》中提供了部分“依據”的內容,但主要限于通用的標準和規范,班組應在上級或技術部門的幫助下,首先要找到《手冊》中規定的依據原文,查找相應的內容,再結合本企業的資料,進行補充完善。最后將這些依據的文號和其中的相應條文一一填入登記表中“主要依據”部分。
(三)形成班組登記表。
在內容填寫完整后,進行整理,形成本班組的《XX班組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控制措施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班組組織員工對《登記表》進行學習討論,在技術人員幫助下形成上報稿,并報企業主管部門匯總建檔,經確認后成為本班組正式的《登記表》。
(四)修訂完善規程與制度。
企業組織各班組將本班組的《登記表》與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比較,發現不同點,討論制度和操作規程中需要修改的內容,將這些內容匯總整理,按本單位有關制度的管理規定對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
(五)建立學習制度。
班組組織各崗位人員進行《登記表》和新修訂的相關制度及操作規程的學習,并與生產現場實際情況進行一一對照討論,明確《登記表》和制度規程中的執行與操作要點,并進行考試。
(六)現場應用與實施。
班組依據《登記表》中主要防范措施,逐一確認落實,并評估其效果。將其中難以短期內解決的問題,班組應將相關問題上報,研究制定防范計劃并實施。
落實新的制度和操作規程中的各項內容,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張貼較大危險因素危險告知卡(格式參照附件2)。班組對較大危險因素的防范措施進行日常自查,車間或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
(七)防范措施改進。
企業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定期對較大危險因素的防范措施進行評估,尤其在工藝、設施設備發生變化后,按照以下程序對防范措施進行改進:
1.分析原因。
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較大危險因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進行全面分析,形成結果,做好記錄。
2.制定防范計劃。
針對較大危險因素的原因,提出防范的具體措施,制定防范改進計劃,按照相應的管理程序發布和實施。
3.實施過程監控。
在防范計劃實施過程中的各個實施階段實行不間斷的定期監督檢查,保證措施的完全落實。
4.驗證評估。
防范計劃完成后,按相應的工作程序對結果進行確認,組織專業人員對效果進行評估。
5.舉一反三。
對企業內有相似情況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估,采取適當的防范改進措施并落實。
附件:1.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控制措施登記表(示例)
2.較大危險因素告知卡(示例)
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控制措施登記表
(示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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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環節/
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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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危險
因素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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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發生的
事故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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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方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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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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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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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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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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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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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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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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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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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危險因素告知卡
(示例)
較大
危險
因素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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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環節/
部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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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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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防范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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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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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
處置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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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發生的
事故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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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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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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