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級欄目   當前位置: > 法律法規 > 部門規章
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停產復產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2017-01-05

渝安監發〔201656

 

 

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停產復產

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安監局,有關中央在渝和市屬企業,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停產、復產的安全管理,推動和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確保安全生產,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行停產、復產報告制度

企業日常檢維修,停產時間在1個月(含)以內,應當及時告知所在區縣(自治縣)安監局。企業因正常檢維修,或資源供給、市場影響等其他原因,需停產達到1個月以上的,必須立即向所在區縣(自治縣)安監局書面報告。

凡停產、復產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論時間長短,均應立即向市、區縣(自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一)涉及爆炸品類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

(二)涉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的;

(三)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且涉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的;

(四)構成重大危險源,且涉及毒性氣體的。

企業停產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停產原因、停產預計時間和停產過程中的企業安全管理措施等。企業復產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復產時間、復產原因、復產前的安全生產措施和詳細的開車方案等。

二、企業應加強停產、復產安全管理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完善停產、復產管理制度和相關規程。停產期間應加強值班值守、巡查巡檢,做好危險化學品的處置和管理。復產前必須對設備設施進行檢修,制定工作方案,認真開展危害因素分析,嚴格執行動火、受限空間、高處作業等特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范措施,規范作業現場管理。在按年度計劃停產大修時,應嚴格執行大修計劃規定,必須經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核,大修前應交付安全條件交驗單,大修完畢應交付驗收確認單。企業在試車時,應制定詳細的開車方案,嚴格安全技術審批手續,確保安全開車。

三、嚴格復產安全審查

企業停產時間超過一個月,或涉及危險工藝裝置的停產后復產的,所在區縣(自治縣)安監局要聘請有關專家對開車方案進行審查和現場核查,確認具備開車條件后方可同意復產。停產時間超過六個月的,復產時應重新開展安全評價,達到安全條件的,經區縣(自治縣)安監局審查,報告市安監局后,才能恢復生產。

四、規范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

企業停產時間原則上不應超過六個月。停產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企業所在區縣(自治縣)安監局應收回安全生產許可證;復產時,經審查具備復產條件后,發還安全生產許可證。停產時間超過一年的,區縣(自治縣)安監局應當及時申報注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復產時按照新辦企業,重新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在停產期間,安全許可證到期的,區縣(自治縣)安監局應及時收回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申報注銷;復產時按有關規定,重新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嚴格監管強化責任追究

各區縣(自治縣)安監局要加強對企業停產、復產的監督管理,隨時掌握企業停產、復產有關情況,結合執法“三部曲”和標準化抽查工作,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企業停產、復產安全。對企業在停產、復產過程中不認真執行本通知規定的,要責令立即整改,并按有關法律法規頂格處罰;情節嚴重的,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造成事故的,嚴格追究企業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附件: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停產報告

2.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復產報告

 

 

 

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61227

上一篇:總局公告:25項安全生產行業標準目錄

下一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 信息化領域10項技術規范的通知 安監總廳規劃〔2016〕63號
 
 
全國服務熱線:023-68705570
版權:重慶市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有限公司
相關鏈接
掃一掃關注我們  
 
 
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東路20號重慶科技學院眾創之家3、4樓
辦公室電話:023-68705577 傳真:023-68578451
市場部電話:023-68705508
安全(消防)評價一所:023-68705566
安全(消防)評價二所:023-68705550
職業衛生:023-68705511 檢測檢驗:023-65023653
郵箱:cqaqgc@163.com 郵編:401331
 
自怕偷自怕亚洲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