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安監發 〔2015〕53號
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于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
工商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
一體化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安監局,局機關各處室及直屬事業單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各技術服務中介機構: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工商貿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預防、控制、減少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生命健康權益,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規定,結合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際,現就建立實施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執法制度,提高執法監管實效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日常監管執法一體化
(一)結合日常監管執法,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
各級安監部門有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處(科、所)和執法機構在依法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工商貿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時,應同時或會同職業衛生監管處(科、所)同步檢查職業衛生情況,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
(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要重點圍繞防塵、防毒、防噪聲、防暑等主要的職業危害防控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主要內容:
1.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情況;
2.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第47號令和《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規定和要求,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管理制度(12項)、崗位操作規程和6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資料情況;
3.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接受職業衛生培訓情況,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情況;
4.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
5.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項目及時、如實向所在區縣(自治縣)安監部門申報情況;
6.按照規定期限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及結果報告和公布情況,以及對濃度(強度)超標的整治情況;
7.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的配置、維護、保養情況,以及接觸職業病危害從業人員(含勞務外協用工)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與佩戴使用情況;
8.職業病危害因素警示標識設置和中文警示說明設置情況,以及職業病危害公告欄和勞動合同告知情況;
9.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以及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和管理情況;
10.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處置情況;
11.提供勞動者職業健康損害與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關系等相關資料的情況;
12.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二、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一體化推動
(一)同時檢查督促。各級安監部門有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處(科、所)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設施實施“三同時”監管時,應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同時啟動該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
(二)同步分別實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可以與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一并進行,同步分別實施。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審核(備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由職業衛生監管處(科、所)為主負責實施。涉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報告評審、竣工驗收等有關工作,有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業務處(科、所)與職業衛生監管處(科、所)應當按照方便建設單位、簡化工作程序、提高監管效能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分工,集中組織實施。
三、職業衛生納入安全評價工作一體化推動
編制安全評價報告或開展安全評價報告評審(審查)時,應將職業衛生有關內容納入安全評價范圍予以督促落實。
(一)安全評價技術服務機構在依據安全評價有關導則編制安全評價報告時,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以下職業衛生工作情況納入安全評價范圍:①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與管理人員落實情況;②主要負責人與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接受職業衛生培訓情況;③按照規定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情況(如檢測評價報告發現粉塵、毒物、噪聲、放射等主要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超標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整治措施或整治效果);④本年度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從業人員(含勞務外協用工)職業健康檢查計劃和上年度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總體情況。
(二)各級安監部門有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處(科、所)在開展安全評價報告評審或審查時,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上述職業衛生工作情況進行審核督促。
四、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宣傳教育一體化
(一)將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職業健康知識納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內容,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等各種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平臺和載體,廣泛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活動。
(二)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職業衛生專項宣教活動時,同步宣傳安全生產相關內容。
五、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培訓工作一體化
(一)開展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時,將職業衛生培訓內容一并納入其中。
(二)其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又是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其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和職業衛生培訓應當合并進行;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可以單獨組織實施。
六、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達標創建工作一體化推動
(一)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安全文化建設時,涉及職業衛生的項目,必須達到相關標準才能通過達標驗收。
(二)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的企業,其職業衛生工作檔案制度建立健全、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接觸職業危害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從業人員個體防護、警示標識、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等制度落實到位,粉塵、毒物、噪聲、放射等主要職業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的,可以視為職業衛生基礎建設達標。
(三)安全生產標準化或安全文化創建評審驗收時,可以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檢查評估工作一并進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扎實推行。職業衛生工作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工商貿行業(領域)等生產經營單位絕大部分職業危害嚴重,各級安監部門要高度重視職業衛生工作,要加強對監管人員職業病防治有關法規政策、專業基礎知識、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優勢,扎實有效推行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
(二)明確責任,合力監管。推行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一體化監管,能有效實現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工作的融合、整合,優化提升監管效能。推進一體化監管,不能削弱職業衛生監管機構的力量,也不意味著職業衛生監管機構監管責任的減輕。職業衛生監管處(科、所)負責職業衛生的歸口管理和綜合統籌協調,其它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盤棋”的理念,按照“管安全必須同時管職業衛生”的要求,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監管合力,共同抓好一體化監管工作落實。
(三)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各級安監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大膽實踐,積極探索,認真總結完善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工作機制和經驗做法。同時,要把推進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一體化監管工作與推進職業衛生分級分類監管等改革創新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高職業衛生監管工作水平。
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8日